根据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【沪人社专发(2009)45号】的要求,经过笔试、面试等程序环节,拟录用以下人员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我单位反映。
序号
姓名
性别
拟录用岗位
主管单位
1
官慧琴
女
公共事务研究
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2
朱 蕾
女
消费投诉处理
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公示时间: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9日
联系电话:64220000-1813
监督电话:64220000-1631
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
2018年1月20日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,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;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我们fjksw@163.com,我们将会及时处理。